1. 簡介
2. 設計考慮
4. 記錄/ 文件記錄
5. 附錄A:太陽能發電系統檢查及測試清單範本
操作及維修
3.1 影響系統效能的因素
(1)
在太陽能發電系統的使用期間,有多項因素會影響其系統性能:
太陽能板表面積聚塵埃/污垢或其他污染物稱為灰塵污染。這類污染阻擋太陽能電池接收太陽光,會導致發電量減少。在旱季期間及建築工地附近,灰塵污染情況更為嚴重。若太陽能板安裝在不便清潔的地方,應將太陽能板適當傾斜,以助其自然清潔。
b)
遮光
太陽路徑全年都在變化,而在冬季期間,護欄、樹木或其他障礙物所產生的遮光效應更為嚴重。在不同的光照情況下,太陽能板的效能會有顯著差異,繼而影響太陽能發電系統的發電成效。故應檢查鄰近障礙物(特別是樹木及新障礙物)的遮光效應。
c)
失配損失
失配的損失是由各太陽能電池或太陽能板的特性差異引致,而系統的整體效能取決於。造成失配損失的主要原因包括太陽能電池或太陽能板的電力特性有別、遮光、操作溫度有差異,以及更換新太陽能板。此外,太陽能板會隨時間而老化並出現各種功能衰減,增加失配的損失。更換太陽能板時應盡量選擇同類型太陽能板。由於太陽能板的電力特性各有不同,因此不建議使用來自不同生產商、元件尺寸或技術不同的產品。
d)
主要組件故障
在最壞情況下,主要組件故障(特別是逆變器故障) 可能導致整個系統故障。旁路二極管和阻流二極管故障會導致系統效能欠佳,而電纜損壞亦會導致太陽能發電系統故障。定期檢查和即時更換故障組件尤為重要。
e)
太陽輻照度
太陽能發電系統的發電量取決於太陽能板表面所接收的太陽輻照度。太陽能板的傾斜度及方位角度會影響全年接收的太陽輻照量。傾斜度及方位角度會隨時間而有所改變,因此應定期進行檢查,特別是颱風吹襲過後。
3.2 操作程序
3.2.1 一般做法
(1)
太陽能發電系統的系統操作人員或承辦商應閱讀生產商/供應商建議的操作指示。擁有人應妥善儲存及保存所有技術文件,以備日後參考。
(2)
擁有人應按下文第3.4條所訂明,為太陽能發電系統安排定期檢查、例行維修及功能檢查。
(3)
擁有人可定期使用清水及軟布或海綿為太陽能板的表面進行一般清潔,以將發電量提升至最高。太陽能發電系統的電力工程則必須由註冊電業承辦商/註冊電業工程人員進行。
(4)
有關電力裝置工程的安全預防措施,請參閱《電力(線路) 規例工作守則》。
(5)
操作太陽能發電系統前,註冊電業承辦商/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應參閱有關每項產品的所有指示。就太陽能發電系統進行任何電力工程前後,必須執行以下截斷和恢復電力的程序:
a)
通知太陽能發電系統的擁有人/代表將會關斷太陽能發電系統
b)
將太陽能發電系統與電網的供電隔離
•
斷開太陽能發電系統電網電源側的可上鎖主開關,隔離電網電源。上鎖並貼上適當的警告告示
•
斷開太陽能發電系統側的直流電斷路器、關上逆變器及/或斷開相關隔離開關,隔離太陽能發電系統的供電。上鎖並貼上適當的警告告示
•
所有隔離點的鑰匙須交由負責的註冊電業承辦商/註冊電業工程人員保管
c)
確認系統完全斷電
d)
完成工程後,註冊電業承辦商/註冊電業工程人員須檢查、測試及驗證裝置可安全通電
e)
恢復太陽能發電系統及電網的供電
•
移除警告告示並為太陽能發電系統側的隔離開關解鎖。合上直流電斷路器(閉合狀態) 、開啓逆變器及/或合上隔離開關(閉合狀態) ,恢復太陽能發電系統的供電
•
移除警告告示,為太陽能發電系統電網電源側的可上鎖主開關解鎖。合上主開關(閉合狀態),恢復電網的供電
•
完成工程後,通知太陽能發電系統的擁有人/代表、註冊電業承辦商及其他相關人士
(6)
須提供適當的接達工具(例如梯子)及使用防墮系統。
3.3 應急準備
3.3.1 一般做法
(1)
須提供最新的緊急聯絡名單,並張貼於裝置附近。聯絡名單應包括下列項目:
•
聯絡人姓名或公司名稱
•
電話號碼
(2)
在緊急情況下,須關斷太陽能發電系統並將其與電網隔離。有關隔離太陽能發電系統與電網的操作程序,請參閱上文第3.2條。
3.3.2 最佳做法
(1)
現場應備有應急計劃/程序(包括太陽能發電系統擁有人、系統操作人員及維修承辦商之間的通訊流程),並應定期檢視有關應急計劃/程序。
3.4 預防性維修
3.4.1 一般做法
(1)
為了盡量提高太陽能發電系統在運作期間的發電成效,必須定期進行預防性維修工作。進行所有預防性維修工作,須一併閱讀製造商建議的維修手冊。
(2)
測試或關斷太陽能發電系統時,必須通知擁有人或系統操作人員。
(3)
太陽能發電系統的電力工程必須由註冊電業承辦商/註冊電業工程人員進行,而該等承辦商/工程人員在開展工程前,並須進行風險評估。
(4)
任何測試儀器在使用前,均須由認可的實驗室進行校準。
(5)
有關電力裝置工程的安全預防措施,請參閱《電力(線路)規例工作守則》。
3.4.2 最佳做法
(1)
須根據最新的法例規定、國際標準及維修記錄,定期檢視和更新維修時間表和程序。
3.4.3 預防性維修明細表
(1)
建議的太陽能發電系統預防性維修明細表如下:
組件/ 設備 | 說明 | 工作事項 | 建議次數 | 一般做法 | 最佳做法 |
---|---|---|---|---|---|
太陽能板 | 警告告示檢查 | 檢查警告指示牌和警告標誌,並在有需要時將其更換 | 每年一次 | • | • |
一般清潔 | 用水清潔太陽能板,以去除其表面上的塵埃、碎屑及其他污染物 | 每季一次 | • | • | |
太陽能板檢查 | 檢查太陽能板、接線盒、電纜及連接器是否有損壞,例如燒痕、氣泡形成、裂痕、玻璃破裂、變色、腐蝕等 | 每半年一次至每年一次 | • | • | |
檢查電纜連接是否有鬆脫 | • | • | |||
熱點檢查 | 利用紅外線攝影機檢查熱點 | 每年一次 | • | ||
旁路二極管 | 檢查旁路二極管的功能 | 每年一次 | • | ||
接駁導體檢查和測試(太陽能板金屬架之間的連接) | 檢查接駁導體的狀況 | 每五年一次或按「定期檢查、測試及發出證明書」的規定 | • | • | |
為保護導體及/或等電位接駁進行導通性試驗 | • | • | |||
太陽能板效能測試 | 檢查太陽輻照度及太陽能板的輸出功率,比較讀數與計算輸出功率,以驗證太陽能板的效能和辨識損壞的太陽能板 | 每年一次(每塊太陽能板均裝有微型逆變器或功率優化器的系統除外) | • | ||
承托架及構築物 | 承托系統檢查 | 檢查貫入位置、實體連接及固定組件是否完好,以確保每個太陽能板安裝牢固 | 每年一次備註1 | • | • |
腐蝕檢查 | 檢查所有硬件是否有腐蝕跡象和除銹;重新髹漆並在有需要時將其更換 | 每年一次 | • | • | |
接駁導體檢查及測試(太陽能金屬架與承托架的連接,承托架與接地終端的連接) | 檢查接駁導體的狀況 | 每五年一次或按照「定期檢查、測試及發出證明書」的規定 | • | • | |
為保護導體及/或等電位接駁進行導通性試驗 | • | • | |||
太陽能光伏陣列 | 陣列檢查 | 檢查太陽能光伏陣列的位置及移動是否有異常 | 每年一次備註1 | • | • |
電氣性測試 | 檢查開路電壓、光伏串的操作電流,以確保太陽能板正常運作 | 每年一次 | • | ||
系統直流側 | 警告告示檢查 | 檢查警告指示牌和警告標誌,並在有需要時將其更換 | 每年一次 | • | • |
電纜檢查 | 檢查電纜是否有裂紋、故障、連接拔出、連接鬆脫、過熱、電弧、短路或開路,以及接地故障 | 每年一次 | • | • | |
直流電斷電開關/斷路器檢查 | 檢查斷電開關和斷路器的位置,以及熔斷器的狀況 | 每年一次 | • | • | |
避雷器檢查 | 檢查避雷器的狀況,並按照生產商的建議更換 | 每五年一次或按照生產商的建議 | • | • | |
組合箱檢查 | 檢查是否有腐蝕、水或昆蟲侵入 | 每年一次 | • | • | |
直流電電路測試 | 進行直流電電路測試,包括絕緣測試、極性測試及保護裝置的操作,或按照《電力(線路)規例工作守則》所訂明的指引進行測試 | 每五年一次或按照「定期檢查、測試及發出證明書」的規定 | • | • | |
逆變器 | 警告告示檢查 | 檢查警告指示牌和警告標誌,並在有需要時將其更換 | 每年一次 | • | • |
清除散熱網及通風風扇(如有裝設)的塵埃 | 檢查通風情況和清潔逆變器外殼的塵埃 | 每半年一次至每年一次 | • | • | |
電纜線路檢查 | 檢查電纜連接是否有鬆脫 | 每年一次 | • | • | |
操作溫度檢查 | 檢查操作溫度是否有異常 | 每半年一次至每年一次 | • | ||
功能測試 | 檢查功能,例如電網供電停止時的自動斷電功能 | 每半年一次至每年一次,或按照生產商的建議 | • | • | |
量度輸入和輸出功率,以確保逆變器正常運作 | 每年一次 | • | |||
系統交流側 | 警告告示檢查 | 檢查警告指示牌和警告標誌,並在有需要時將其更換 | 每年一次 | • | • |
電纜檢查 | 檢查電纜是否有裂紋、故障、連接拔出、連接鬆脫、過熱、電弧、短路或開路,以及接地故障 | 每年一次 | • | • | |
配電箱檢查 | 檢查是否有腐蝕、水或昆蟲侵入 | 每年一次 | • | • | |
交流電斷電開關/斷路器檢查 | 檢查斷電開關和斷路器的位置,以及熔斷器的狀況 | 每年一次 | • | • | |
避雷器檢查 | 檢查避雷器的狀況,並按照生產商的建議進行更換 | 每五年一次或按照生產商的建議 | • | • | |
交流電電路測試 | 進行交流電電路測試,包括絕緣測試、極性測試、保護裝置的操作、電流式漏電斷路器/具過流保護功能的電流式漏電斷路器的斷路時間,或按照《電力(線路)規例工作守則》所訂明的指引進行測試 | 每五年一次或按照「定期檢查、測試及發出證明書」的規定 | • | • | |
隔離變壓器 | 警告告示檢查 | 檢查警告指示牌和警告標誌,並在有需要時將其更換 | 每年一次 | • | • |
隔離變壓器檢查 | 檢查隔離變壓器的狀況,並清潔散熱網的塵埃 | 每年一次 | • | • | |
功能測試 | 檢查初級及次級電壓/電流/功率/頻率,進行絕緣測試 | 每年一次 | • | • | |
系統測試 | 檢查太陽能發電系統的功率質量 | 檢查總諧波電流失真率及直流電輸入 | 每五年一次或按照「定期檢查、測試及發出證明書」的規定 | • | • |
防孤島功能測試(適用於與電網接駁的系統) | 開啓隔離開關以檢查電壓和電流波形,並根據電力公司的要求檢查防孤島時間是否足夠 | 每五年一次或按照「定期檢查、測試及發出證明書」的規定 | • | • | |
接地系統 | 警告告示檢查 | 檢查警告指示牌和警告標誌,並在有需要時將其更換 | 每年一次 | • | • |
目視檢查 | 檢查接地導體連接是否有鬆脫 | 每年一次 | • | • | |
導通性試驗 | 檢查接地導體的導通性及太陽能發電系統的接地故障環路阻抗 | 每五年一次或按照「定期檢查、測試及發出證明書」的規定 | • | • | |
檢查接駁至帶電電纜的接地電纜的絕緣度 | • | • | |||
檢查接地故障環路阻抗 | • | • | |||
避雷系統 | 警告告示檢查 | 檢查警告指示牌和警告標誌,並在有需要時將其更換 | 每年一次 | • | • |
目視檢查 | 檢查接駁導體的狀況及接駁導體連接是否有鬆脫 | 每年一次 | • | • | |
導通性試驗 | 驗檢查接駁至避雷系統的接駁導體的導通性 | 每五年一次或按照「定期檢查、測試及發出證明書」的規定 | • | • | |
儀器 | 儀器檢查 | 檢查監測儀器(如水平日射儀、天氣感應器),以確保其運作正常 | 每年一次 | • | |
儀器校準 | 校準或更換儀器、天氣感應器及電錶 | 每年一次 | • | ||
系統監測 | 操作及效能監測 | 監測操作狀態、效能、警報及警報參數 | 持續監測 | • | |
檢查太陽能發電系統監測 | 經樓宇管理系統檢查太陽能發電系統,就訊號界面檢查有關硬件,以及在有需要時更新軟件 | 每年一次 | • | ||
備存記錄 | 保存累計輸出電力記錄(以千瓦小時計至即日),並製作按日期顯示的電力圖表 | 每月一次 | • | ||
效能檢查 | 檢查即時太陽輻照度及太陽能發電系統的能量輸出,並將系統效率與設計數據作比較 | 每年一次 | • | ||
電池系統(適用於離網系統) | 警告告示檢查 | 檢查警告指示牌和警告標誌,並在有需要時將其更換 | 每年一次 | • | • |
電池外殼清潔 | 清潔容器或外殼 | 每年一次 | • | • | |
目視檢查 | 檢查蓄電池組是否有化學物質滲漏、裂痕、膨脹;以及電池外殼和承托構築物是否完好 | 每年一次 | • | • | |
腐蝕檢查 | 檢查所有硬件是否有腐蝕跡象,並在有需要時除銹和重新髹漆 | 每年一次 | • | • | |
通風檢查 | 檢查電池室的通風情況,並清除通風窗的塵埃 | 每年一次 | • | • | |
電力連接檢查 | 檢查蓄電池組的所有電力連接是否有鬆脫 | 每年一次 | • | • | |
電池系統(適用於離網系統) | 電池容量測試 | 每年一次 | • | ||
電池充電控制器 | 檢查過度充電及過度放電的功能 | 每年一次 | • | • | |
其他 | 天台滲水測試 | 檢查防水程度 | 每年一次 | • | |
植物生長 | 檢查是否有植物生長或其他遮光物件 | 每年一次 | • |
備註1:
在颱風前後必須採取預防太陽能發電系統損壞的措施及進行目視檢查,以確保系統處於安全狀況。
3.5 故障維修
3.5.1 一般做法
(1)
有關電力裝置的安全預防措施,請參閱《電力(線路)規例工作守則》。
(2)
凡更換主要組件,須檢查下列項目:
a)
在太陽能光伏串內安裝新的太陽能板後,須檢查太陽能光伏串的最高直流電功率、電壓及電流,並確保不超逾逆變器的上限
b)
應避免將不同電力特性的太陽能板在同一逆變器上使用,或連接至同一最大功率點追蹤器
c)
更換前須檢查電纜的操作電壓和載流量,以及斷路器的額定值
d)
如以更高額定值的單一逆變器取代多個逆變器,或以多個逆變器取代單一逆變器,須檢查逆變器直流電輸入端的最高直流電功率、電壓及電流
e)
須檢查所有直流電電纜的極性,以確保正確確認有關電纜並妥當地將其連接至系統裝置(例如開關裝置或逆變器)
f)
進行任何更換後,須檢查接駁導體,以確保接地系統運作正常
(3)
進行任何更換後,須更新維修記錄及技術資料。
(4)
若太陽能發電系統與電網接駁,並已根據《電力條例》(第406章)註冊為發電設施,須將進行更換後太陽能發電系統的裝機容量的任何變更通知電力公司,並根據《電力(註冊)規例》向機電署提交表格GF2。
3.5.2 最佳做法
(1)
在夜間或太陽輻照度低的時間進行故障維修為最佳做法,不會影響整體發電。
(2)
就故障維修的回應時間或已導致安全問題的情況,須作出處理和定期檢視。
3.6 備用零件管理
3.6.1 一般做法
(1)
備用零件的庫存水平取決於以下參數:
a)
故障頻率
b)
故障的影響
c)
備用零件的成本
d)
備用零件性能下降的情況
e)
設備的可靠度
(2)
太陽能發電系統操作人員須備有最新的備用零件供應商清單和足夠的備用零件。備用 零件須最少包括:
a)
斷路器(包括熔斷器)
b)
開關
c)
螺絲及其他耗材和工具
d)
電纜索帶
(3)
太陽能發電系統操作人員應按需要制訂備用零件清單。
3.6.2 最佳做法
(1)
應根據故障歷史及維修記錄訂定存放現場的備用零件類型和數量,並定期進行檢視。
(2)
應定期檢視報廢零件,以及是否有合適的替代品。
3.7 安全及環境管理
3.7.1 一般做法
(1)
就太陽能發電系統進行任何維修工程前須:
a)
確知所有潛在風險
b)
確定會採取何等工作措施以消除風險,或如未能完全消除風險,採取何等工作措施將風險減至最低
c)
通知所有在現場工作的人員有關風險,以及如何消除風險或將風險減至最低
3.7.2 最佳做法
(1)
太陽能發電系統操作人員應建立環境管理系統(例如ISO 14001)及安全管理系統(例如OHSAS 18001或ISO 45001)。
3.8 操作及維修人員的架構和資歷
3.8.1 一般做法
(1)
應提供操作及維修人員的組織架構圖,包括人員的姓名及聯絡電話,而每名技術人員必須為註冊電業工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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